《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2019年9月20日)
彭太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们进行今天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林亚芒、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王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处长陈治君、省标准定额站副站长吴湘文,请他们对《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出台的背景亮点做说明,对《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具体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省住建厅陈孝京副厅长就《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出台的背景亮点做说明。
陈孝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建设新能源汽车试验区,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
去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海南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海南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内容就包括“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在海南岛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早在2016年,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dbj 46-41-2016,并于2017年1月1日发布实施。今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要求至2030年充电桩累计达到9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要达到16.6万个,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我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一起,在2017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采用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启动了原标准的修订工作。
自修订工作开展以来,我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海南电网公司等多个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多次听取省内主要电动汽车企业、充电桩企业的意见建议,召开工作会议十多次,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收集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反馈意见127条,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充实,并经专家评审通过,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的出台,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决策和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推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我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修订后的新标准与原《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相比,有三大亮点:
一是在保障充电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新标准增设“基本规定”章节,明确总工作原则,在规划选址、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要求和使用管理上形成整体协调,一方面根据海南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多暴雨、多台风气候特点,在选址阶段规避充电设施易发生故障和事故的安全隐患地点,提出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和耐腐蚀性要求;另一方面,对供配电系统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扩充;对电力负荷计算系数取值进行了调整优化,从设计源头保障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的可靠性;再者将原竣工验收章节调整为“施工与调试”和“竣工验收”两个章节,增加了“调试”的内容,保证投入使用的充电设施的质量可靠性。
二是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省消防总队根据近年的行业发展情况和火灾防范安全工作需求,在此次修订增加了新的消防要求。新标准对原标准的消防章节进行了扩充,明确防火单元和停车单元划分方式和相应疏散出口要求,提出防火单元的排烟风机排烟量的放大系数,对实施条件困难的既有建筑和功率大于7kw的充电设备,提出相应设置要求,既与国家标准协调也考虑了海南本地使用特点和设计习惯,更具操作性。同时,新标准中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的底线要求,比如“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等,如果做不到这些消防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就不建议建设充电设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用电事故和火灾发生的隐患。
三是在规范运行方面,从考虑安全和维护管理的需求出发,新标准增设“监控管理”章节,要求充电监控系统具备对充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参数的能力。对充电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数据处理与存储、事件记录、报警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要求逐一进行细化。
此次修订后的新标准与国家标准衔接,并结合了海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点,更适用海南本土,基本上能满足从技术上指导现阶段充电设施工程建设的需求。与国内其它省市相比,我省修订后的标准在电力负荷计算系数取值、消防、运行维护等方面考虑更为全面,并综合考虑了火灾风险,采取了最大程度的防范措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使用安全。
我的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彭太华:下面,有请吴湘文副站长解读《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具体的内容。
吴湘文:《标准》共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选址、充电设备的布置与标识、供配电系统、消防、通风排烟、施工与调试和专项竣工验收等十章,并附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阐述:一是这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即: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二是阐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物配建的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二章术语,基本与国标保持一致,以便于更好地与国标衔接。
第三章基本规定,这一章作为《标准》全文的“概念框架”,体现《标准》总的工作原则,统驭后面各章编制工作的具体准则和相关技术内容的制定,并为条文如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设计方案编制、设备要求、施工及管理方案编制提供基础标准。
第四章规划选址,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必须符合国家及海南省各级政府部门相关规划和建设文件要求,并按照相应要求预留安装条件。还明确了选址上应避开的易发生用电事故和火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
第五章充电设备的布置与标识,对充电设备布置的原则进行了要求,设备布置不应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影响人员疏散,不应阻碍行车视线。对落地式、壁挂式和悬挂式等安装的尺寸和净距作出具体要求。对室外充电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和耐腐蚀性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标识布置的位置和应符合标准。
第六章供配电系统,供电系统部分主要明确了充电设施的负荷等级要求、低压供电半径、系统电源接入电压等级。提出了电源和设备进线端的电压偏差允许值、电压波动和闪变限值、三相电压不平衡允许限值等要求。配电系统部分主要明确了变压器的配置要求、电缆敷设方式和选择要求。重点对负荷计算系数进行了优化调整,结合海南新能源汽车高比例推广的要求留了较为充分的裕度,作为设计人员参考的推荐值。防雷和电能计量方面也作了较为详细的要求。本标准新增“监控管理”一节,要求充电监控管理系统具备对充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参数的能力。对充电监控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数据处理与存储、事件记录、报警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要求逐一进行细化。
第七章消防,是此次修订非常重要的一个章节,省消防总队在这章的修订工作中花了很大的精力,对于新建建筑配建充电设施的消防要求,与相应国标进行了协调,增加了防火单元设置两个疏散出口的要求,利于人员的疏散。明确了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并考虑海南现有地下停车库的特点,提出在防火单元内增设停车单元,停车单元内的车位单排布置时,每个停车单元内停车数量不应超过12辆;当停车单元内的车位为双排及以上布置时,每个停车单元内停车数量不应超过24辆,进一步降低了火灾影响范围。既有建筑也应按照相应消防设施条件进行改造后方可配建充电设施。明确设置在汽车库的充电设施,不应使用功率大于7kw的充电设备。明确充电设备配电线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八章通风排烟,主要明确了当采用机械排烟时,每个防火单元的排烟风机排烟量不应小于相应国家标准排烟量的1.2倍,这是一个放大系数,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火灾对疏散救援的影响。
第九章施工与调试,将原标准竣工验收章节调整为“施工与调试”和“竣工验收”两个章节,增加了“调试”的内容,对施工管理提出了总体性要求,并提出了调试的具体内容和合格要求。
第十章专项竣工验收,明确充电设施应作为专项工程进行验收,并根据相应政策文件明确验收组织流程。
以上是对《标准》内容的介绍,谢谢!
彭太华: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在提问前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名称。
海南省电视台记者:此次《标准》修订的工作思路是怎样的?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陈孝京:首先,这本《标准》是一部指导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技术标准,它的条文内容都是围绕技术层面去制定的;对于一些帮助实现技术目标的管理要求,我们在《标准》中也有所提及。我们此次修订的工作原则,就是贯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便利、绿色环保的原则”,在修订的技术路线上,首先明确我们的工作依据,也就是国家和海南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其次根据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即包括自用、专用和公用的充电设施;最后就是按照我们的建设程序,以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的工作环节为“经线”,以土建、电气、暖通、消防等专业划分为“纬线”,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每一步骤每一环节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
此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一是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细化了充电设施的类别划分;二是增设“基本规定”章节,对充电设施建设提出总的工作原则;三是取消了交直流充电桩安装比例要求;四是对供配电系统(电源、配电系统、线路敷设、供电系统、防雷接地、计量)的要求进行细化和扩充;五是对电力负荷计算系数取值进行了调整优化;六是考虑安全和运营维护需求,增设“监控管理”内容;七是根据近年的行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求,增加了新的消防要求,对消防章节进行扩充,明确防火单元和防火隔断划分方式和相应疏散出口要求,对实施条件困难的既有建筑和功率大于7kw的充电设备,提出相应设置要求,更具操作性;八是将原竣工验收章节分为施工与调试和竣工验收两个章节,并对相应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总体上,新修订的《标准》更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便利、绿色环保。谢谢!
海口日报记者:《标准》适用范围中提到的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分别指的是哪一类的设施?
林亚芒:自用充电设施,是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备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专用充电设施,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备、充换电站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公用充电设施,指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及酒店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园区景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备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标准》中对电动车充电设备配电线路提出了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要求,考虑的依据是什么?
陈治君:近年来,电动车类电气火灾的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各项规范通知,警醒电动车火灾隐患问题。
《标准》主要是从预防电动车由于充电故障等引发火灾事故的基础上予以考虑,通过在电动车充电设备配电线路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从源头上对充电过程进行监控,达到有效预防电动车由于充电故障等导致的火灾。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用三层架构,采集层配备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主要通过实时采集数据提供管理用电的依据;传输层主要是通过无线传输设备实现对采集层数据的上传;应用层云平台则是对上传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处理,超限预警发送到用户的终端设备,提醒用户消除电气隐患,达到防范电气火灾的目的。目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宜应用的场所也很多,人员密集型场所,像出租房、工业园区、商场、学校、医院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保证用电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
同时,《标准》中也建议性要求配建 150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汽车库宜设置充电监控管理系统,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对电动车充电装置、充电过程进行监控的方式,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一种升级,目的也是为了预防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
南国都市报记者:《标准》对地下车库的充电设施的消防问题是如何考虑的?
陈治君:首先,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如“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应有专属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等,这样它的消防措施、管理机制相对来说会比较完善,在软、硬件条件上首先减少了火灾隐患,也利于发生火灾后采取相应措施。
其次,相应的国家标准中,对于设有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在现有的防火分区内划分了一定面积的防火单元,比如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的防火单元面积是不大于1000m2,这一点上我们与国标保持一致,即最底线的要求先提出来。然后我们在国标的基础上,要求每个防火单元设置两个疏散出口,同时我们还提出了一个停车单元的概念,就是在防火单元的内部,进一步采用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或非停车位空间等消防设施按照柱网布置划分出停车单元,每个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单排布置时是≤12辆,双排及以上布置时是≤24辆。通过这种方式,一旦发生火灾,就能够将火灾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最后,我们在一些配套设施上提出要求,比如配备充电监控系统,对车的充电过程中要有系统监控管理,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对于非车载充电机,要求在充电过程中必须具备检测汽车电池温度的功能,并在电池温度过高时能够自动切断充电电源。
虽然目前电动汽车火灾尚无太多的数据和经验,但我们可以在已知范围和可把控的环节上最大程度地做好消防措施,让火灾可防可控。
南海网记者:《标准》对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动工作有何意义?
王 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此次《标准》的修订,对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设计的指标、要求将更加完善,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性更强。以标准为技术依据,充电设施的建设将更加规范,有利于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为保障《标准》的实施效果,我们一是要对《标准》在全省进行宣贯培训,让更多的从业人员了解和熟悉《标准》内容;二是主管部门将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确保《标准》在实际当中能够贯彻执行;三是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做好跟踪评估,注意发现各种问题便于将来的继续修订调整,保证《标准》内容要求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这一系列工作,我们相信,新能源汽车在海南会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谢谢!
彭太华:今天回答记者提问时间到了,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