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金针鱼,包装袋上厂家标明的净重是200克,但实际净重却只有173克。1月11日,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其随机抽查的27份海产小休闲食品样品中,竟有超过四成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
海南海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派牌金针鱼,标明每袋净含量200克,实际只有173克,少了27克,超过国家允许负偏差9克范围内的3倍;海南海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巢牌美味珍珠鱼,标明每袋净含量200克,实际只有174克;海口昌茂旅游食品厂生产的昌茂牌烧烤鳗片,标明每袋净含量140克,实际检验结果只有128克。
据介绍,去年11月份,海南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海口市区的多家超市随机购买样品送检。共收集6家生产企业的4个品种,总计27份样品,其中鳗鱼类小休闲食品样品4种、鱿鱼类6种、虾类6种,其他鱼类小食品11种。经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依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1994《食品通用标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对该批样品进行标签、净含量、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着色剂(有色产品)检测后表明:有48.1%的样品存在净含量超出允许负偏差的情况,有故意缺斤短两之嫌。净含量不达标的共涉及4个厂家的13个产品。消委会有关人士说,这种短斤缺两行为已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目前他们已将检测结果通报给了企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从其他检验项目看,27个样品中,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着色剂(有色产品)及标签四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