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后悔能撤回吗?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答: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之前,从理论上讲是可以撤回申请的。
受理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在大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在此期间,如果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并经过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商标局将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即转让程序将会失效。
可一但商标转让撤回申请成功,商标评审程序就立刻结束,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与理由提出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