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领导分工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更新省政府领导分工。
省长
沈晓明
分工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机构编制、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工作。
常务副省长
毛超峰
分工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与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生态环境保护、税务、统计、物价、海防与口岸、金融、能源与核安全、测绘、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省长分管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港澳事务办)、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地质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制办、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政府金融办、省档案局、省接待办、省民航办、省应急办工作;
联系海口海关、省国税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工作。
副省长王路
分工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人防办、省地方志办公室、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联系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科协工作。
副省长刘平治
分工
负责旅游、农村、农业、水利、林业、扶贫开发、农垦、防风防汛防旱、抢险救灾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水务厅(省三防办)、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联社工作;
联系省气象局、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工作。
副省长刘星泰
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及企业改革、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行政学院工作。
副省长彭金辉
分工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交流、通信、洋浦经济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贸促会工作;
联系省工商联(总商会)、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办、省烟草专卖局、南方电网工作。
副省长范华平
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工作;
联系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民航海南安全监管局工作。
副省长
苻彩香
分工
负责民政、民族宗教、台湾事务、群众团体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台办、省红十字会工作;
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台联、省残联、驻琼部队工作。
秘书长倪强
分工
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事项,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穗办工作;协助毛超峰同志分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制办、省接待办、省应急办工作。
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省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省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省政府领导也缺位,则再顺延后一位省政府领导代理,以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期间工作。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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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网